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疑难问题辨析
作者姓名:辛蟠泽
作者单位:1.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061000;
摘    要:一、基本案情2018年5月份被告人张某、蒋某通过于某介绍从发包方陈某处承揽了A县万豪庄园小区1#、2#楼的工程。之后,张某、蒋某雇用魏某等民工进场施工。施工期间至2019年12月20日前,张某、蒋某先后收到全部工程款900万元。2019年12月份,魏某等30余名民工向A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被蒋某、张某拖欠工资100万元。2020年1月20日至1月22日,经A县劳动监察大队协调,由陈某代张某、蒋某垫付了民工工资100万元。

关 键 词:劳动监察大队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蒋某  发包方  民工工资  工程款  基本案情  拖欠工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