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信息化、智能化时代,无论是从智慧法院建设,还是从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裁判来看,建构法律法规数据库都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在立法视角影响下,现有法律法规数据库存在数据内容不全面、数据收录碎片化、数据分类不规范、数据检索功能难以满足现实需求等诸多问题,未来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应当转向司法视角。一方面,要恪守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公共属性,充分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由国务院(或司法部)牵头,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多部门协同建设;另一方面,要借助法律渊源基本理论,区分正式法源数据库与非正式法源数据库,充分运用法律渊源理论指导正式法源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厘清正式法源数据库中法律法规数据的分类依据和分类标准,让数据设置和数据排列更加符合司法需求。同时,还应借鉴已有数据库的功能设置,为正式法源数据库选择合适的检索工具,匹配合理的检索功能,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并兼顾法律法规数据的权威性和完备性,强化数据库的一体化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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