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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加工产生的废料如何定性
作者姓名:刘宁姜栋
作者单位:1.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211400;
摘    要:[案情]2020年3月,某机械公司职工赵某、周某、钱某商议变卖公司的不锈钢钢板废料谋取利益。由于废料体积巨大难以运输,切割机操作工钱某在对不锈钢钢板切割时,将废料切割成块放在剪板机旁,后由赵某、周某运出车间变卖。2020年4月,赵某、周某、钱某再次商议,在钱某晚上加班时,将装有废料的废料斗运至车间外某处,由赵某、周某运出车间变卖。两次获利共计65000元。

关 键 词:非法占有  谋取利益  剪板机  切割机  周某  废料  商议  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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