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第三方机构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处置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已是大势所趋。第三方机构处置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设计与实践样态的双重驱动;二是第三方机构与公安司法机关处置能力强弱的二元格局。通过对处置实践进行考察,不难发现,公安司法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置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存在启动程序随意、估价方式简单以及处置币流向的违法违规等问题。规范第三方机构处置虚拟货币的行为,应当符合我国刑事制度的基本逻辑和虚拟货币的特点。因此,公安司法机关需要从虚拟货币的处置流程入手,严格限制启动的程序,合理优化价格的评估,有效规范处置币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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