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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中国金融业
作者姓名:刘仲直
摘    要:根据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签署的开放中国金融业的内容中关于银行业的协议规定:中国加入WTO后将立即允许外资银行经营所有国外客户的外汇业务;1年以后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中国客户的外汇业务,允许开办合资银行;两年内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批发业务;5年后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中国居民的零售业务;中国政府5年内取消对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可提供汽车融资等服务。银行业将会面临着一场严峻的考验。如何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在外来金融机构的冲击和挑战中,抓住机遇,实现新的腾飞,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关 键 词:外资银行  中国金融业  WTO  经营  客户  外汇业务  银行业  根据  地域限制  合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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