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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社会机制建设
引用本文:戴银霞,马用浩.基层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社会机制建设[J].法制与社会,2014(28).
作者姓名:戴银霞  马用浩
作者单位:1. 宁夏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2. 天津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近年来,一系列由无直接相关利益者参与的群体性事件——"无直接利益冲突"频频发生,而基层政府在处置"无直接利益冲突"中存在"体制性迟钝"。本文以为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机制可以克服政府的"体制性迟钝",实现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有效治理。具体包括利益表达机制、社会预警机制、冲突过程调控机制。

关 键 词:无直接利益冲突  基层政府  “体制性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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