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审计体制强化预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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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平.改革审计体制强化预算监督[J].人大研究,200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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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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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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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查监督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既是宪法、地方组织法和预算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审计法赋予各级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而从现实来看,地方审计机关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在本级行政首长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计工作,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以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其行政管理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按照现行审计体制要求,审计机关既要对同级政府负责,又要审计监督同级政府的财政行为,这就形成了一种矛盾的体制制度。而人大与审计的结合主要是围绕在政府预算监督上,但地方审计机关直接归属地方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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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计体制 预算监督 地方审计机关 双重领导体制 地方政府 改革 政府领导 地方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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