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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作者单位:税务总局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转让著作权中涉及的营业税政策,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所有权人")授权或许可他人(以下简称"受托方")向第三者转让"所有权人"的无形资产时,如"受托方"以"所有权人"的名义向第三者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所有权人"承担,对"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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