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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摘    要:1.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3.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设立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以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推广

关 键 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产品  农业机械  农民专业合作社  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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