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丕祥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作者姓名:肖扬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以姓氏笔画为序)公丕祥、王维山(蒙古族)、尼玛占堆(藏族)、刘瑞川、李少平、周溯、赵郭海、郝洪涛、康为民等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2003年4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肖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丕祥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肖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