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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休夫”的思考
引用本文:蒋学飞.对“休夫”的思考[J].法学杂志,1988(3).
作者姓名:蒋学飞
摘    要:报载,河南某县高家沟村民女王春枝,因不堪丈夫陈文甫的毒打和凌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多次调解无效而判离。然而,高家沟的一些人却对此判决不满,甚至对执行这项公务的法院干警进行辱骂、围攻,大打出手。他们的理由是从来只听说“休妻”,没有听说过“休夫”,“如今女的不要男人了,政府还支持?”从古至今咋有这理? “休妻”,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确实是司空见惯的事;而“休夫”这个词,恐怕查遍辞书也找不到。那时,丈夫离异妻子只需一纸休书即可。关汉卿所作的《救风尘》唱词中就有“一纸休书你快走”之语。封建时代有“七出”之律,即丈夫休妻的七个条件,妇女只要“犯了”其中的任何一条,就有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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