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证据的定案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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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品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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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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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电子证据收集和运用问题研究”的成果,项目批准号为GJ2008C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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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靠电子证据定案在本质上属于司法证明,它可以参考科学证明的一些规律,但其本质上不是科学证明;在基本模式上要将自由证明模式和规范证明模式结合起来;在基本机制上要坚持体系定案,即电子证据不是单独地发挥作用,而是要与其他证据结合在一起,以证据体系的方式证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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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子证据 定案规则 司法证明 证据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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