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状告乡政府 |
| |
引用本文: | 刘改华.农民状告乡政府[J].中国民政,1996(10). |
| |
作者姓名: | 刘改华 |
| |
摘 要: | 1996年3月5日,河南省唐河县毕店乡张延龄村99户农民集体向法院起诉,状告毕店乡政府违区国家有关规定.超标准向农民集资、提留和摊派,请求法院依法审理。唐河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了细致调查。在掌握大量事实的基础上,一方面向毕店乡政府及张延龄计委严正指出了他们向农民超标准收取人身保险费。集资建校费等10多个项目的错误,另一方面又从稳定的大局出发,耐心做好99户农民的工作,避免矛盾激化、毕店乡政府认识到厂错误、主动退还了已多收农户的4000元现款.取消了乡政府原定而未收的12个超标项目的费用。99户农民打赢…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