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成立的条件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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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杰贤.婚内强奸成立的条件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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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杰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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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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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将"婚内强奸"入罪完全是应该的而且是必要的,这可以实现对广大的家庭妇女的权益的充分保护,使得她们免于受到在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在社会地位上均处于强势地位的丈夫的无理侵犯,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婚姻关系实现和谐的状态。通过婚内强奸的入罪,可以更好的实现婚姻夫妻双方的平等,实现均摊夫妻双方所共同肩负的对婚姻存续所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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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内强奸 刑法 成立要件 亲告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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