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兼评客观的超过要素理论
作者姓名:
李坡山
作者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摘 要:
刑法修正案(八)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设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而司法解释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解释认为其包括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及严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解释的认定导致污染环境罪可能存在双重罪过的困境,通说的观点亦难以给予合理的解释,司法实践面临着对该罪罪过形式认定的困难。客观的超过要素理论,将"严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的内容作为行为人认识的客观超过要素,从而支持了污染环境罪为故意犯罪的观点,破除了该罪可能存在双重罪过的难题。
关 键 词:
污染环境罪
罪过形式
客观的超过要素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