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枉法仲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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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志洪.略论枉法仲裁罪[J].中国检察官,2006(11):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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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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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10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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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立法意义仲裁作为一种解决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争议的重要机制,由于其解决纠纷的低成本和高效率,为及时、和谐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提供了一条便捷通道,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近年来在仲裁领域却发生了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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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仲裁人员 枉法 当事人权利 市场经济秩序 立法意义 合法权益 履行职责 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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