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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与犯罪
引用本文:齐楚珩.言论与犯罪[J].法学,1982(4).
作者姓名:齐楚珩
摘    要:言论自由在我国宪法中列为公民各种基本权利的首位,它是公民关心国家大事最通常、最普通采用的政治权利.鼓励人民群众充分表达自己对国家大事的意见和要求,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宣布,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你说得对,对人民有好处,就照你的办."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成为人们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格言.建国以后,在1951年党中央就发布决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鼓励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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