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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介绍(下)
作者姓名:姚敏扬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法室
摘    要:乡镇企业法立法背景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民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国情,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伟大创举。1984年3月,鉴于《宪法》修改后,设立了乡政权,实行政社分开,原公社、大队将逐步转化为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同时农村中又出现了许多部分农民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成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并将逐步向小集镇集中,因此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将这些企业和原社队企业统一改称为乡镇企业。之后,我国乡镇企业即呈现出"异军突起"蓬勃发展之势,到1996年为止,短短10余年间,其营业收入就增加了60多倍,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约1亿人。目前农村社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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