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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契:我国古代公证性质的文书
作者姓名:夏淑云  张美琳
作者单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摘    要:"书契"一词中."书"与"契"的本义都是"写、刻"的意思.远古的人们在交往中将约定的事项用刀、笔等工具刻写在金属、木材或纸、帛等物质上,表示对许诺事项的信守,是为"书契".从原始社会末年开始的契约至民国时期止,"书契"的使用至少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这一古老的形式经过不断发展.逐渐成为古代中国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并逐渐被国家法律所认可和保护.

关 键 词:古代中国  书契  文书  性质  公证  民国时期  原始社会  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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