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培训学分制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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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义全.关于公务员培训学分制应把握的几个问题[J].中国公务员,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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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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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蓬莱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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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记分范围 1 脱产培训类 脱产培训是指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对国家公务员有组织地进行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 是公务员培训的基本方式。这些培训分为国内培训和出国培训两种形式,一般包括进修班、研修班、研讨班、讲座班以及在职脱产的学历和学位培训等,培训方法基本上以课堂讲授为主、兼以座谈、讨论、参观、实验和电化教学为辅助。培训的主题突出、内容集中、方式灵活、教学形象直观,学员与教员可以面对面接触,有利于解决疑难问题,学习效率高、效果好。 2 自学类 自学是指国家公务员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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