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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立法听证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及其法律功能
引用本文:
汪全胜. 试论立法听证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及其法律功能[J].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1, 0(2): 18-27
作者姓名:
汪全胜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摘 要:
听证制度最早产生的法理基础是英国普通法确认的“自然公正”原则 ,后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德国的行政法治原则也相应为其确立听证制度奠定了法律根据。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以及宪法确认的民主原则为我国确立听证制度提供法律根据。立法听证制度有为立法机关收集信息、实现直接民主体现民意、促进良法、协调利益关系、进行立法宣传的功能
关 键 词:
自然公正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
法治原则
依法治国
法律功能
On the Legal Basis and Legal Function of Legislative Hearing Institution
Abstract:
Keywords:
Natural justice principle
Due process principle
Rule by the law
Administering the country by the law
Legal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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