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还子女请求权的司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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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界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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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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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1998年11月8日 ,原告李某某(以下简称“李”)之夫江某骑摩托车发生车祸 ,连同七岁长子一并死亡 ,李悲痛欲绝 ,后事皆由公爹江某某(以下简称“江”)料理。经协商 ,肇事方向李赔偿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四万二千元。12月20日 ,李向江索要此款 ,江郑重告诉李 :“经家庭会议决定 ,这四万二千元现金 ,除丧葬费花去的五千一百元外 ,其余三万余元以‘江二’(李之次子)之名存入银行 ,归其所有 ,供其上学。并决定 ,江二由爷爷奶奶抚养 ,李去留听便。”李当即表示反对。1999年元月3日 ,李托人和江协商 ,同意三万元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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