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网络言论自由的刑罚限度——兼论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衡平
作者姓名:宋洪磊
作者单位: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诽谤罪的研究应立足现有立法规定,基于刑法理论和生活事实展开。我国诽谤罪的刑事立法、司法现状和理论研究差强人意,应站在民主宪政的高度,衡平名誉权保护与言论自由的紧张关系,侧重保护宪法上最基本的公民言论自由,从诽谤的对象、诽谤行为以及诽谤的主观恶性等方面合理认定诽谤罪的成立条件和适用范围。

关 键 词:诽谤罪  名誉保护  言论自由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