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及我国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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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盼.论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及我国的选择[J].法制与社会,20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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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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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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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2012年)规划项目“私募基金发展与监管中的法律问题研究”(12FX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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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是基金发起人根据自己的意志,遵照现有的法律制度结构做出的选择。在现有的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中,有限合伙制是最适合私募基金运营和发展的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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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募股权基金 有限合伙 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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