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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条约》前后天津商业性质演变研究
引用本文:陈楠.《北京条约》前后天津商业性质演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4(17).
作者姓名:陈楠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
基金项目:吉首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编号13JDY064)
摘    要: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与英、美、法等国签订《北京条约》,条约中更是增加了"开天津为商埠"的内容,开埠后的天津经济结构和社会性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天津城市商业繁荣、商人聚集,逐渐由封闭型的封建城市变成了向所有国家开放的市场,并实现了商业性质的演变。

关 键 词:北京条约  天津  商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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