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破绑架勒索案件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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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鹏飞.侦破绑架勒索案件四法[J].中国刑事警察,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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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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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奉化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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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绑架勒索案件是近几年重新出现的一种严重暴力犯罪,侦破这类案件,成则大快人心,败则威信扫地。虽然绑架勒索案件侦破难度大,但有利条件也不少。笔者认为侦破此类案件要始终围绕"保护解救人质,相机缉拿案犯"这个主题。一、确立"主动进攻,先发制敌"的指导思想。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安全不受绑架勒索犯罪的侵害,做到犯罪分子未动而我先知。要努力增强对预谋案件的侦破意识,只要发现绑架勒索案件的线索,就要抓住战机,主动出击,精心指挥,力争把这类案件消灭在预谋阶段,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案件要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努力提高发现控制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侦察攻坚能力,先发制敌,不失时机地把绑架勒索案件处置在初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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