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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铜仁县设立铜仁市给贵州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    要:你省1987年4月28日《关于撤销铜仁县设立铜仁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铜仁县,设立铜仁市(县级),以原铜仁县的行政区域为铜仁市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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