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县党课教育出新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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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曙东,吴忠林,孙宝军.江苏海安县党课教育出新招[J].上海机关动态,2009(10):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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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曙东 吴忠林 孙宝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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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泸州市直工委、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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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四川省泸州市司法局扎实做好“三个三”,不断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理顺三个关系。理顺党组织关系.要求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成立独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由市律师协会直属党支部统一管理。理顺组织活动保障关系。要求律师事务所提供党支部活动场地。并保证活动经费。理顺党员律师教育培训关系.将党员律师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选送律师党务工作者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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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事务所 党建工作 司法局 泸州市 干部教育培训 党组织关系 党务工作者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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