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开发区、新城、新区、功能区的治理显著区别于城市治理与农村治理,形成独特的第三区域治理模式。这一模式的核心特征是政府再集权化,具体表现为政企统合,即政府与企业统合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突破了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度,与改革开放初期设定的政企分开和分权化的改革发展目标相悖。第三区域开发建设是一种大规模生产公共物品的集体行动过程,其任务属性决定了政府集权化的制度演化逻辑。第三区域集权化战略有助于优化决策和协调、保障开发资金持续投入、克服集体行动困境,进而实现生产效率的最大化。政企统合模式极大地拓展了政府在资本、组织、人员等方面的治理能力,但其治理绩效也呈现出明显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区域经济发展、政府体制改革以及社会秩序维护三个层面。总体而言,地方政府再集权及其政企统合模式,其合理性受区域发展阶段和公共治理领域的限制,其演变方向取决于国家治理体制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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