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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私权利首先是公民私权利
引用本文:朱四倍.官员私权利首先是公民私权利[J].法制与社会,2006(11).
作者姓名:朱四倍
摘    要:据《成都商报》载:在贵州省黄平县很多市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手机铃声一夜间变成了同一首歌曲,原因是黄平县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全都换成统一彩铃,甚至有人家里的电话也被更换为同样的铃声。把是否更换彩铃作为衡量是否热爱家乡的标准,在黄平县政府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背后潜在的逻辑就是个体选择权必须服从集体的要求,否则就是对集体意志的违背和对集体利益的漠视。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更换彩铃,从本质上说是公权利对公民私权利的挤压和侵犯,因为官员的私权利首先是公民的私权利:用是否热爱家乡作为标准,还说明了政府理性的虚妄——谁能说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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