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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摘    要: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和医疗事故补偿金额的合理性,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两个难点,也是修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争论的焦点。医疗事故由谁鉴定,怎么鉴定,是本文讨论的问题。从鉴定结论的法律作用谈起医疗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使疾病得到明确的诊断,通过现有技术手段和心理咨询,促使疾病有一个良好的预后(痊愈、好转),尽量避免残疾的转归,降低死亡率。一旦残疾未得到避免,死亡不幸发生,就能引起争论、纠纷,究竟残疾、死亡的后果是疾病本身的因素,还是患者主观的因素,或者是医疗单位工作人员的因素所致,往往会发生争论。医疗纠纷从争论开始直至有权单位处理为止,可以形成或简或繁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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