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原告资格之法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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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吉萌,庞云龙.民政局原告资格之法理分析[J].司法改革论评,2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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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吉萌 庞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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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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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同样案情,两样判决(一)江苏省高淳县民政局代诉案1.基本案情2005年4月2日,被告王昌胜、吕芳因交通肇事,致一位老年无名男子当场死亡。经高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两被告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死者不负事故责任。交巡警大队于2005年4月4日在《南京日报》上刊登认尸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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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法律关系 当事人适格 原告资格 受害人 继承人 流浪乞讨人员 民政 交通事故 民事诉讼 近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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