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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制度建设须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引用本文:吴惠良,孙明华.乡镇人大制度建设须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J].中国人大,1997(20).
作者姓名:吴惠良  孙明华
作者单位: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人大,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人大
摘    要: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一级的国家权力机关,要有效地抓好对政府的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作依着法制轨道行事,首先应重视抓好自身的制度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乡镇人大在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方面,发挥较大的作为。那么,应如何来抓好乡镇人大制度建设呢?根据这几年来我们镇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我们认为:乡镇人大制度建设,关键须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度建设要持之以恒。制度不是法律,权威性小些。而在最基层的乡镇人大制订的制度,权威性就更小了。那么,如何使这相当有限的权威,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我们的体会就是贵在坚持。制度建设只有持之以恒,才能逐步巩固原有的权威,并建立起新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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