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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新变化
引用本文:李全一.如何应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新变化[J].中国公证,2008(5):43-45.
作者姓名:李全一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龙泉公证处
摘    要:债权文书经公证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既是公证之社会功能的最好展示,也是行业生存的“杀手锏”,更是债权人保障其债权便捷、安全实现的有力武器。《公证法》实施后,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法律上得到明显的完善与强化,使长期以来在制度层面存在的诸多争执得到基本解决。但是,随着《物权法》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施行,

关 键 词: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法》  债权文书  《民事诉讼法》  《物权法》  社会功能  债权人  制度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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