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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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全一.如何应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新变化[J].中国公证,2008(5):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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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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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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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债权文书经公证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既是公证之社会功能的最好展示,也是行业生存的“杀手锏”,更是债权人保障其债权便捷、安全实现的有力武器。《公证法》实施后,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法律上得到明显的完善与强化,使长期以来在制度层面存在的诸多争执得到基本解决。但是,随着《物权法》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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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法》 债权文书 《民事诉讼法》 《物权法》 社会功能 债权人 制度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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