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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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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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管理 合作社 发展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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