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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
摘    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作如下修改: 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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