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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书记与委员的关系
作者姓名:姜东海
作者单位:江苏徐州空军后勤学院
摘    要: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在党的委员会内部,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应当成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这段话充分阐明了书记个人与班子集体成员之间的关系,是正确处理这两者关系的准则,在一级班子中,书记是班长,而不是“家长”,与委员之间只有分工不同,毫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有摆正这种关系,领导班子内部才能融洽,才能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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