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规范庭审活动,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庭审活动规范与否,是衡量审判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夫程(试行)》,推进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我省各级法院在规范行政审判庭审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为:庭审活动大都符合《规程》的要求,审判程序合法有序;审判长组织协调,指挥控制和灵活应变能力均得到了较充分的发挥,法庭用语较规范,语言表达清楚,合议庭成员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体现了法官应有的精神风貌,庭审环节比较紧凑,多数案件能够当庭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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