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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情况下发展党员也应实行回避
引用本文:
李洪根.某些情况下发展党员也应实行回避[J].党员之友,2002(12).
作者姓名:
李洪根
作者单位:
江苏省句容市委组织部
摘 要: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有亲属关系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执行公务时必须回避。这一措施对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此建议,在有些情况下发展党员也应实行回避。 一是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职务者中,有与申请入党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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