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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届满后 公司要求与我续签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
摘    要:法官: 2008年10月9日,我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工资1000元。2009年1月5日,试用期即将届满前,公司领导告知我,公司还需要对我进行考察,如果愿意的话,公司愿与我续签3个月的试用期,否则就解除劳动合同。

关 键 词: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要求  试用期  续签  合法  科技公司  合同期限  公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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