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品格证据在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工作中的运用
作者姓名:张雷
作者单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301700
摘    要:16岁的张某是在校初三的学生。因看不惯同学王某.伙同他人将王某打成重伤。该案起诉后,南康市团委、妇联接到南康市法院委托后指派了两名社会调查员。社会调查员通过深入全面地调查,了解到:张某在校学习较好,但法制观念淡薄,交友不慎,哥们义气重.做事冲动。

关 键 词:刑事检察工作  未成年人案件  品格证据  社会调查员  法制观念  南康市  在校  张某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