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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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关广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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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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