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批准逮搏看刑事案件现状 |
| |
作者姓名: | 赵仟钧 |
| |
作者单位: | 呼市新城区检察院 |
| |
摘 要: | 新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取消了审查环节上的退查,检察机关对提请逮捕的案件只能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据统计1999年呼市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955件,1414人,经审查不批准逮捕160件275人,占总数的16.7%和19.4%,新城区检察院不批捕案件1999年则占总数的23%和25%,高于全市平均数,2000年上半年案件占18.4%,人数占据26.3%,从中看出不批捕案件在受案数中占有相当比例,下面就这类案件情况针对不批捕原因作如下分析。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不批准逮捕 逮捕 证据 原因分析 公安机关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