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者民事行为能力两分法的理论依据 |
| |
引用本文: | 王俊杰,曹莉萍,王旭荣,陈瑞珍,林振强. 精神障碍者民事行为能力两分法的理论依据[J]. 证据科学, 2002, 9(4): 243-244 |
| |
作者姓名: | 王俊杰 曹莉萍 王旭荣 陈瑞珍 林振强 |
| |
作者单位: | 广州市脑科医院,510370 |
| |
摘 要: |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参与的民事活动日渐增多,而各种民事诉讼活动也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提高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而逐渐增多.因此,诉讼中涉及的民事活动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精神病鉴定也愈来愈多.加之,我国加入WTO组织,国际交流日益增多,国际间民事纠纷亦增多,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重要性将愈发突出. 但我国此类鉴定仍处于初始阶段,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如行为能力的"二分法"等许多问题和难点,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以进一步完善之.
|
关 键 词: | 民事行为能力 司法精神鉴定 |
The theoretic basis of Dichotomy of civil capacity in psychiatric patient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