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直接言词原则的双重价值维度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作者姓名:初殿清
作者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摘    要:直接言词原则不仅与发现真实密切相关,更在宏观层面上影响刑事诉讼的权力配置。双重价值维度使得该原则对刑事诉讼构造、庭审中心主义、审判公开实质化、刑事错案防范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反对使用庭外笔录是该双重价值维度的主要制度体现。我国刑事审判制度中证人到庭作证与庭前询问笔录、被追诉人当庭陈述与庭前讯问笔录等问题应以直接言词原则的双重价值维度为视角加以剖析。在落实直接言词原则的过程中,三个问题值得思考:一是该原则的范畴边界,厘清其"界外"、"例外"、"违反"三者间的界分;二是正确理解该原则的相对性;三是该原则应成为当前制度的解释指南。

关 键 词:直接言词原则  双重价值维度  庭审中心主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