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形式并举 提高矫正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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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宁秋君,马清文.多种形式并举 提高矫正质量[J].人民调解,2006(10):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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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宁秋君 马清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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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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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3年12月1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北京市通州区各级矫正组织多种教育形式并举,提高矫正质量,依法规范地推进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一、突出行为规则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接受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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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工作 教育形式 依法规范 通州区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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