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赵春芳同志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律师行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期人民律师的楷模,是共产党员学习的榜样。从事律师工作23年来,她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宗旨,以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律师事业的无比热爱,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代理的千余起案件,无一起案件引起当事人的投诉;她情系百姓,为山区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千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百起;她自觉服务大局。长期义务担任靖字县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法律顾问,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大量经济案件和群众信访案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她乐观向上,以顽强毅力与病魔作斗争,始终战斗在法律服务的第一线。2009年5月22日,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向赵春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各级党委、政府广泛开展向赵春芳同志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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