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称原则”在中国少年刑事审判中的体现与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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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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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上饶市申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江西上饶3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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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们通常认为“相称原则”作为一项惩治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有原则源于1985年联合.国第40届会议通过的《北京规则》。该规则确立了对少年刑事立法与司法最重要的一项原则——保护少年权益与保护社会利益的双向保护原则,体现了对少年刑事立法与司法中保护与保障的和谐统一。本文以对少年犯罪特有的“相称原则”为切入点,探讨这一原则提出的历史背景及价值底蕴。自从1899年美国首家少年法庭诞生之后的近百年,人们经过不断探索、反思、总结而达成共识出台的《北京规则》及其所确立的“相称原则”,基子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形成了诉权保护的双重性基础理论,并充分体现了以保护少年为主兼顾保护社会利益的刑罚价值取向。在此认识基础上,本文用这一原则检视中国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与司法的反应,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第1号司法解释,着眼于实务,分别就少年刑事审判之程序操作和定罪量刑两个方面如何贯彻运用这一原则阐释见解,以益于少年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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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少年刑事司法 相称原则 内涵 价值 审判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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