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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以西安万紫千红公司诉陕西万紫千红公司案为视角
作者姓名:孙海龙  姚建军
作者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将他人知名的企业名称字号在同一区域内登记注册为企业名称字号,是俗称的“傍名牌”的主要形式。结合审判案例,根据《反不当竞争法》和司法实践,对企业名称获得保护的要件、企业名称禁止混淆原则、企业名称之间冲突的法律保护路径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侵犯企业名称权应引入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

关 键 词:企业名称  混淆  救济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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