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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司法适用
作者姓名:洪峰  谭明
作者单位:1. 新疆玛纳斯县检察院,832200
2. 新疆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832003
摘    要:关于"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性质,从罪数理论来看,其既不是结果加重犯,也不是结合犯,更不应归结为包容犯,而是数罪,应数罪并罚.另外,至于其发生阶段,自行为人开始着手实行绑架他人的行为直至不法要求实现的整个过程中,都存在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况.

关 键 词:杀害被绑架人  数罪并罚  法定刑  加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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